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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中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杨东英  时间: 2026/7/14  阅读:2485

 新昌县中医院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新昌县中医院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报警点位(含烟感和温感)3500个左右。要求对医院内各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含防火卷帘,档烟垂壁、防火门)、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其它消防系统的手动联动试验等进行维保。
2.采购需求
2.1  每月开展一次维保,每次维保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并提供一份纸质维保报告给医院存档。
2.2 维保必须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需保证医院整个消防报警、火灾联动等系统工程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系统故障,维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修理。
2.3  维保期内发现消防设施需维修更换的,或医院有关消防设施需拆、装、移、改造的,由维保单位及时维护实施,提供的维保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材料费(含税)由医院承担。届时维保单位需提供材料报价单,经医院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实施(医院也有权选择自行采购)。
2.4 维保技术员应具备相关资质,施工时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5  维保单位应制定月保方案并书面提交医院,做到每年对医院所有消防设施一次以上的全覆盖检测;每年至少一次对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消防设施理论及操作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报送医院保卫科存档。
2.6 由于维保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而引发火灾,造成的后果由维保单位承担。
3.本项目合同周期三年,预算金额25000元/年,共75000元。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有效备案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市场询价,在医院网站http://www.xcxzyy.com下载报名表,并于2026年7月28日 17:00时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179509439@qq.com。建议在投标前派人到现场踏看。
四、询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
公司情况介绍、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人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承诺书及保障措施、同类项目业绩表、报价单、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五、现场询价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9日下午2:00 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六、单位联系人:
新昌县中医院保卫科     赵先生 电话:0575-86265056
新昌县中医院采购中心   陈女士 电话:0575-86502833
 
新昌县中医院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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