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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中医院医用内窥镜(电子胃肠镜、放大胃镜、十二指肠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杨东英  时间: 2025/8/4  阅读:1760

 关于新昌县中医院医用内窥镜(电子胃肠镜、放大胃镜、十二指肠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昌县中医院(挂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

项目名称:新昌县中医院医用内窥镜(电子胃肠镜、放大胃镜、十二指肠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用内窥镜(电子胃肠镜、放大胃镜、十二指肠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目前在用奥林巴斯内镜系统2套,运行至今无论在临床应用还是科研教学等各方面均发挥很大作用。目前部分内镜在长久使用后出现老化,光纤导光率降低,弯曲角度达不到要求,故障率提高等问题,而且患者的内镜检查需求逐年增加,胃肠镜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正常周转,患者预约检查等候时间大大加长,严重影响医院的诊疗需求和人民就医体验。因业务需要拟增配内窥镜(电子胃肠镜、放大胃镜、十二指肠镜)。由于新增镜子需与主机相匹配,其他品牌内镜无法兼容奥林巴斯主机,为保证设备之间的兼容性和整体系统的稳定性,避免因设备不兼容导致的故障和维修成本增加,只能采购原厂产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生产厂家奥林巴斯指定供应商 浙江有劳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综合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特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有劳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运街364号2幢4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新昌县中医院(挂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35258642

真:/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人: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86621309

真:

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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