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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工作公示
发布:医务部  时间: 2023/6/26  阅读:3652

关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工作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我院已全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我院2021年度共计完成互认74项次,2022年度完成互认35879项次。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减少了跨医疗机构就诊的部分重复项目,降低了无谓的重复采血检验、重复影像学检查,有效规避了对患者的二次损伤,加快诊疗效率,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有效地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指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验检查结果(包括检验报告和影像资料)互相认可,以减少重复检查。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X线、CT、MRI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微生物学、免疫学、血液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另外存在六种情况仍需重复检查:
①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②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③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④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⑤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⑥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我院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目录见附件1.2

附件  1:  新昌县中医院检查互认项目 

附件  2:  新昌县中医院检验互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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