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20-HW-(03)
新昌县中医院空气压缩机组项目采用院内自行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新昌县中医院空气压缩机组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具有特种设备经营许可或生产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新昌县中医院网站www.xcxzyy.com下载报名表和招标文件,并于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后审。
4.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受托人的社保证明(1.如该受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
7、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新昌县中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现场评标。
8、采购单位联系人
新昌县中医院设备物资科 杨女士 电话:0575-86265008 86265288
9、公告发布媒体:新昌县中医院网站www.xcxzyy.com
新昌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