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7-HC-01
新昌县中医院检验试剂与检验耗材类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新昌县中医院检验试剂与检验耗材类项目,招标期限二年。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5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相应产品的配送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提出投标申请,并须携带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昌县中医院门诊五楼设备物资科。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02月10日16: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新昌县中医院设备物资科。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6、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7 年 2 月 15 日 13 时 30分。
地点:新昌县中医院四楼中型会议室。
7、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将保证金交新昌县中医院财务科。
8、采购单位联系人:新昌县中医院设备物资科 杨女士 电话:0575-86265008 86265288 13735258642
新昌县中医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