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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
发布:何逸峰  时间: 2016/4/21  阅读:2442

  《伤寒论》的内容,多能理论联系实际,理法方药兼备,形成辨证论治的体系。使人越读越有味,越用越想用,成为后世医学的规范。它对发展中医学、指导临床实践,作出了巨大的责献。

    《伤寒论》实载113方(佚一方)。其方结给构比较严谨,药眯精炼,配伍有度,煎服得法。比起《内经》13方,有了新的发展。故被后世医家所推崇,获有“医方之祖”的称号。

    辨证论治是中医必须遵循的准则。理法方药的统一,更是取得疗效的关键。所以,经方运用得当,往往效如桴鼓。

    为了正确运用经方,现谈谈个人体会―使用经方的关健在于抓住主证,希望得到读者们的重视,对学习和使用《伤寒论》方有些裨益。

一、 什么是主证,为什么要先抓主证

《伤寒论》总结了六经辨证的规律,并于每一方证中又厘定了主证、兼证、变证和夹杂证的层次,为正确地运用辨证论治提供了先决条件。

临床辨证,要先抓主证。因为主证是纲,纲举而目张,兼证、变证、夹杂证等,也就迎刃而解。

什么是主证?主证是指决定全局而占主导地位的证候。如以六经的提纲证而言,则有太阳病的脉浮、一头项强痛而恶寒的主证;阳明之为病的胃家实的主证;少阳之为病的口苦咽干目眩的主证;太阴之为病的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的主证;少阴之为病的脉微细、但欲寐的主证;厥阴之为病的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的主证。如以方证而言,则有以发热汗出恶风为主的桂枝汤主证;以恶寒无汗、身痛气喘为主的麻黄汤主证;以口苦喜呕、胁痛胸满、往来寒热为主的小柴胡汤主证;以烦渴、汗出、高热、脉大为主的白虎汤主证;以不大便、腹满痛、潮热谵语为主的大承气汤主证;以吐利腹满、饮食不振、自利益甚为主的理中汤主证;以四肢厥冷、下利清谷、脉微细为主的四逆汤主证;以消渴、气上撞心、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为主的乌梅丸主证。

六经方证的主证,是辨证的关键,反映了疾病的基本规律,是最可靠的临床依据,因此,我们对主证要一抓到底,抓而不放,才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只有先抓主证,才符合辨证的思维方法,才能进一步认清兼证和变证,分清辨证的层次,而使辨证的程序井然不紊。

 

二、抓主证,也要注意兼证

那么,什么是兼证?兼证必须在主证的前提下出现,它附于主证而存在,但又补充了主证证候的不足。凡在主证基础上而见新的证候的,就叫做兼证。举例而言,如桂枝汤的主证为发热、汗出、恶风。若兼见气喘,或者兼见项背强几几等,这便是桂枝汤的兼证。兼证同主证的关系起到了互相为用、相得益彰的效果。但是必须指出,如果属于六经提纲证的主证,而出现另一经兼证的,则往往属于合病与并病的范围,就不能按兼证来看待。如太阳病的提纲证,而又出现胸胁苦满的时候,则多为太阳与少阳并病,如果太阳病的脉浮身痛和阳明病的心烦、口渴同时出现,则叫“二阳合病”。为此,我们所说的兼证,并不是合病与并病,两者必须分开而不能相混。兼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和主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自然形成的证候,所以它离不开本经发病的范围。如桂枝汤兼证的喘和项背的强几几,都和中风表不解有关。因此,它和合病、并病的实质不同。

为此,如果我们只知抓主证,而对兼证不顾,就不能做到随证应变,也不能随着兼证的出现,制订有效的治法。我认为主证和兼证是并行而不悖的关系。主证反映病之常,兼证则反映病之变。做到知常达变,方足以尽辨证之能事。

 

三、变证的形成及其临床意义

主证和兼证,都随六经方证而出现。它们在痞机上比较一致,分歧并不太大。其来龙去脉也较清楚,所以有规律可循。至于变证则不然。它不受六经为病范围所约束,而以独特地灵活多变的姿态出现。它包括了伤寒以外的许多杂病。那么,什么是变证呢2 变证指太阳病或者少阳病,由于医生误治,使原有的主证已罢,而变生它证,不能以正证名之,就叫变证。

《伤寒论》约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论“变证”的。变证是被医生治坏的病。例如太阳病,在治疗上没有发汗,而误用了或吐、或下、或火的各种治法,由子治疗的差错,使原来的表证不复存在,而新的变证从此油然而生。变证在临床确有其事,对它的论述,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我反复地思考,感到《伤寒论》记载的误治“变证”,有的(不是全部)是著者借用它来讲另一个病的,因而未必都实有其事。例如:《伤寒论》的63条至70条的内容(指赵本条文号码),是围绕五脏病的虚实寒热加以辨证的,是属于著者精心安排的。不可能是临床误治的巧合。所以,对误治的“变证”也要一分为二。真的也有,造作的也有,不能绝对化。如果我体会不差的话,那么,就应把误治的着眼点放在辨变证的上头,不必拘于误治的形式和过程。如能这样去看,就跳出了误治的框框,自有海阔天空,鸟瞰全局之快,也就自然不再盯着汗、吐、下条文不放,做“守株待兔”那样的傻事了。为此,对于变证,宜从辨证的前提出发,抓辨证的大方向,以达到在伤寒中论杂病的目的。

四、夹杂证形成的特点

什么是夹杂证呢?这必须从两种情况进行叙述,才能畅达其义。

1、疾病的发生发展比较复杂,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因素,应当考虑很多的问题。伤寒也是如此,尤其是它与杂病的关系很密切。不知道这一点,就体会不了《伤寒论》辨证论治的地位。所以,对疾病不能孤立地、片面地去认识。比如《伤寒论》的夹杂证,除小建中汤和炙甘草汤治挟虚证外,还有夹饮气的小青龙汤证,夹宿食的大承气汤证,夹里寒的桂枝人参汤证,挟上热而下寒的黄连汤证等等,不胜枚举。

2、疾病的发生、发展,由于人体的体质不同,如体质的强弱、脏腑的厚薄、性别的男女、年龄的老幼,居住的南北等等差异,决定了感邪虽一,发病则殊的现实。所以,不能尽在外感上求原因,还必须从个体差异找根据,这就涉及到夹杂证的实质问题。基于病有夹杂的特点,形成了新病与老病、标病与本病、表病与里病的交叉出现,使证情的变化比较复杂,在治疗上有其差异性。概括而言,《伤寒论》除以六经辨证方法以外,又应分主、兼、变、夹杂四种证候。这就使辨证有了层次,有了先后,提高了对辨证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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