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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室工作制度
发布:陈笑涵  时间: 2015/12/28  阅读:2901

(一)急诊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人道主义和责任心,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地救治患者,应掌握急症患者的抢救基本技术,胸外按压技术,人工呼吸机等基础复苏技术及各种抢救仪器和药品的使用方法。

(二)急诊科各类抢救物品及器械,功能良好,呈备用状态,实行“五定”(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清点、定人管理、定期消毒)制度。抢救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定期保养维修,保证随时可用,药品要充足,一切物品特别是急救器械、药品不得外借。同时做好外出抢救和器械、运输工具的准备,以备急用。

(三)急诊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各科危重病人抢救技术的操作流程。

(四)急诊患者到院后,由分诊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就诊,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无故拒绝接诊。

(五)急诊护士听到救护车铃声应主动出门迎接,安排就诊位置和接诊,与医师一起立刻投入抢救。接诊危重患者必须尽快联接心电联合监护,测量氧饱和度、呼吸、脉搏和血压,必要时测体温并及时记录。

(六)危重患者到院后,急诊医生必须立刻处置,如医生不能及时赶到,护士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开通静脉通路、止血等或其它科在场医生一同抢救。

(七)遇到危及生命的急诊,必须争分夺秒,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医护力量进行抢救,同时报告上级,任何部门均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间。

(八)病情较重的患者应有急诊医生决定收留观或住院,相应科室不得拒收患者。急诊留观者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并做好留观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急诊及留观患者应在床边交接班。急诊患者及抢救患者的抢救经过都应及时详尽的做好记录,做到项目完善、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十)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制度。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物品的性能、数量及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应及时补充更换,随时做好一切抢救患者的准备工作。

(十一)危重患者入院、转院或直接进入手术室时,必须事先与接收的部门联系,并准备护送过程的抢救物品,由护理人员亲自护送,与病区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班。急诊患者检查应有急诊工作人员或家属陪送,重症患者有医护人员护送。

(十二)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工作报告工作,并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

(十三)遇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等患者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应报告总值班。同时通知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对服毒患者,须将患者呕吐物、排泄物留下送毒物鉴定。

(十四)凡来历不明的急诊患者,接诊护理人员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陪护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及发现患者的地点、时间等,必要时报警,请警方协助找家属。

(十五)如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联系患者的家属或单位,患者的贵重物品由两名护士清点后保管,并做好各种记录。

(十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延误危及生命的抢救及拒收患者,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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