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新昌县中医院发光字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发光字广告牌制作安装。
1.2 项目内容:
2、 投标人资格: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具有高空作业资质;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申请: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出投标申请。申请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4.1 时间:
4.2 地点:新昌县中医院总务基建科(十九峰路188号门诊五楼)。
5、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新昌县中医院财务科。
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14:00。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5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中医院总务基建科,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8.1 开标时间:
8.2 开标地点:新昌县中医院门诊四楼中型会议室。
9、 采购单位联系人:
新昌县中医院总务基建科 赵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265265
新昌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