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肢骨折功能锻炼
功能锻炼是骨折恢复的重要环节之一,没有积极正确合理的功能锻炼。即使复位固定后都很满意,也往往得不到良好的功能。因此,在骨折复位及固定后应主动配合进行功能锻炼。最限度地恢复伤肢的功能,减少骨折并发症的发生。
1. 伤后1~2周,为血肿机化期。适当地锻炼可以消肿,防止肌肉萎缩、关节粘连。根据骨折整复固定部位的不同,可在医生的指导下作握拳、伸指、腕关节轻度背伸掌屈、肘关节伸屈提肩活动;或是足趾、踝关节的轻度活动。
2. 伤后3~4周,为骨痂形成期。可握紧拳头,自主性关节屈伸,可从大到小循序渐进进行各关节的锻炼,作肌肉主动收缩、自主抬举上臂、直腿抬高等锻炼。
3. 伤后6~7周,为骨痂成熟期。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加大活动范围、强度和次数。
4. 伤后7~10周,为临床愈合期。可力所能及的轻微工作,使各关节得到全面锻炼。